本报讯 近日,热心读者李先生致电本报党报民生热线反映:聊城城区辽河路东首大众大厦写字楼物业部门强制业主缴纳供暖费,否则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。这一“霸王条款”希望党报能够给予关注。
据了解,李先生去年在大众大厦写字楼租下了几间房子作为办公用地,去年12月30日去物业部门缴纳水费时被告知,需要将供暖费用一并交清,否则将被停水停电。“我租住的房间正在装修,这个冬天根本没人居住,完全用不着取暖。更何况住户开不开暖气不是自主选择吗,更不应该和水电强制绑定。”随后,记者和大众大厦物业部门取得联系,该物业部门先是以不知情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。多次询问后该部门一位女性负责人作出解释,表示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处理并非是因为供暖费用问题,主要是因为业主缴纳水电费用不及时造成的。“物业规定每个月11至13号缴纳水电费,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的会做出停水停电处罚。”对于是否存在水电费和暖气费用绑定收取的现象,该负责人表示不存在。
记者将答复结果告知李先生后,李先生对物业处理方式存在疑问,对党报民生热线帮助表示感谢。
□记者 马世哲